宜蘭縣 (清朝)

台灣淸治時期行政區

宜蘭縣臺灣話Gî-lân-kuān)(1876年-1895年),是福建臺灣省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清光緒元年十二月二十日(1876年1月16日)創立臺北府下轄設立[1],係由原噶瑪蘭廳改制而成,轄區北界不變,南邊則與新成立的卑南廳東澳溪為界,約當今宜蘭縣北半部,即蘭陽平原地區。1893年人口約114,000人。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福建臺灣省依《馬關條約》割予日本,宜蘭縣廢止。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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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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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