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楫(?—?),字用甫[1],號济川[2]山东青州府安丘县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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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东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初授山西徐沟县知县,调榆次县,三十八年升刑部主事,四十一年丁憂,四十三年補户部主事,差崇文门课税,四十六年养病。天启元年升户部河南司郎中,本年升河南汝寧府知府,四年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六年升河南右参政[3],七年升陕西河东道按察使,寻改河南按察使,分巡河南[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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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王应楫,贯山东青州府安丘县军籍,国子生。治书经,字用甫,行八,年二十七,十二月初六日生。曾祖孜(赠承德郎户部主事),祖嘉谟(按察司佥事),父学省,母曹氏。慈侍下,娶李氏。山东乡试第四十九名,会试第二百八十名。
  2.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王应楫,济川,書三,戊寅十二月初六日生,安丘县人,庚子四十九,会二百八十,三甲一百四十三。兵部政,丁憂,除徐沟知县,调榆次县,庚戌升刑部主事,癸丑丁憂,乙卯補户部主事,差崇文税,戊午养病,辛酉升户部河南司郎中,本年升河南汝寧知府,甲子升陕西付使,丙寅升河南右参政,丁卯升陕西按察使,改河南按察使。
  3.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天启六年闰六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王应楫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4.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七》:天启七年八月,改新升陕西河东道按察使王应楫为河南按察使,仍分巡河南。
官衔
前任:
史记事
明朝榆次县知县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八年
繼任:
趙昌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