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河

新加坡醫生、政治家

林汉河爵士,CBEJP[?](英语:Sir Han Hoe Lim,1894年4月27日—1983年3月23日),新加坡医生政治家,1933年奉委海峡殖民地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934年起成为该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1940年起进一步兼任行政局非官守议员。战后他在1946年至1948年出任新加坡咨询委员会非官守委员,以及在1948年至1951年出任新加坡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

林汉河爵士
Sir Han Hoe Lim
出生1894年4月27日
 海峡殖民地新加坡
逝世1983年3月23日(1983岁—03—23)(88岁)
 新加坡
职业医生、政治家

林汉河早年先后受教于崇正学校圣安德烈学校莱佛士书院英皇爱德华七世医学校,其后到英国升学,1918年从苏格兰爱丁堡大学医科毕业。返回新加坡后,林汉河除了从事私人执业外,还热心于社会事务,曾于1930年至1932年出任新加坡海峡英籍华人公会会长一职。除了两局的公职以外,战前的林汉河也曾任新加坡市政局议员和教育委员会委员等职,并奉委太平局绅华人参事局员

新加坡在1942年沦陷后,林汉河遭日方拘捕,随后更遭日方指控偷听盟军广播而被判监,到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始获释放。翌年,他获英廷授予爵士勋衔,成为历来第二位获册封爵士的马来亚华人。战后的林汉河参与创立马来亚大学,并于1952年至1956年出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委员,任内曾于1956年出任主席一职。晚年的林汉河随着新加坡迈向自治独立而淡出政坛,不再过问政事。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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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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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河祖籍福建厦门同安,1894年4月27日生于英属海峡殖民地新加坡,是当地华侨林清沙之次子。[1][2][3][4]他的长兄林萃龙(1891年-1957年)后来成为执业西医,也即是前马华公会总会长和槟城首席部长敦林苍佑(1919年-2010年)的父亲。[5]除了长兄林萃龙以外,他还有数名胞弟妹。[4][5]

林汉河的父亲是新加坡地主,因此自少家境富裕,[1]他早年入读崇正学校学习华文,其后先后升读新加坡圣公会圣安德烈学校莱佛士书院,毕业后于英皇爱德华七世医学校学习两年。[1]1912年7月,他负笈英国升学,最初在伦敦聘请私人教师习医,继于翌年考入爱丁堡大学主修医学,另外又到爱丁堡皇家内科医学院爱丁堡皇家外科医学院学习,[1][4]英语演辩才华的他更于1915年获大学颁赠演讲奖章,是罕有得奖的海外学生;[1][4]他随后于1918年取得内外全科医学士(M.B., Ch.B.)学位毕业。[1][4]

医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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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尾声的林汉河在1918年于苏格兰圣安德鲁斯作私人执业,翌年转到英格兰德文郡巴恩斯特珀尔(Barnstaple),获北德文普通科医院(North Devon General Infirmary)聘任为驻院外科医生兼该院的军事辅助组医务官。[1]同年,他返回新加坡,任职合众轮船公司驻船医生,后来开展私人执业前,又曾于新加坡厦门药房行医。[1][6][4]

作为当时少有在海外学成归来的华人西医,林汉河很快就成为了新加坡的名医之一,并以这个身份开始参与公共事务。[1][6][7]他早年参与的社会公职包括在1924年至1927年出任海峡华人读书会戏剧部主席、1925年起出任海峡华人足球协会主席、1932年至1935年担任海峡华人体育会会长、以及在1932年至1933年担任新加坡扶轮社副会长等职。[8][9]另外,他还在1924年起获邀出任新加坡女子学校校董,后来出任该校校董会主席,并于1930年至1941年出任母校英皇爱德华七世医学院校董一职。[9][3]林汉河早于1920年至1922年间,已加入由当地华人代表组成的海峡英籍华人公会出任名誉秘书一职,他随后于1925年出任公会副会长,到1930年接替执业大律师黄瑞朝出任公会会长,到1932年卸任,由宋旺相爵士接替。[9]他后于1939年和1941年更分别当选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第22届及23届董事会特别会董。[4]

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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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前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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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河联同连裕祥陈祯禄在1931年上书时任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图),要求为行政局设立一席华人议席

凭借与海峡英籍华人公会的关系与其专业人士的身份,林汉河也逐渐得到英国殖民地政府的注意,开始对他委以公职。[7]1926年至1932年,他获得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提名,奉委为新加坡市政局议员,其后又于1930年至1938年获委任为教育委员会委员。[10][9]他在1931年6月奉委太平局绅,并尝任华人参事局员等职。[11][7][10]在市政局议员任内,他在1931年以新加坡海峡英籍华人公会会长身份,联同槟城马六甲的海峡英籍华人公会会长连裕祥陈祯禄(后为爵士),向时任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上书,要求行政局常设一个华人议席,使华人代表得以参与行政局,以加强华人于海峡殖民地政治的参与度。[12][13]几经争取,终促成金文泰于1932年委任执业大律师出身的立法局非官守议员黄瑞朝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使行政局经过多年以后,恢复委任华人的做法。[12]

1933年,林汉河进一步接替卸任两局议员的黄瑞朝,代表新加坡华人获当局委任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后于1934年取代陈祯禄成为局内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6][7][3]自1940年起,他还接替陈祀恩兼任行政局非官守议员一职,成为战前罕有的华人两局议员。[2][3]在两局供职期间,他曾于1935年代表海峡华民欢迎珊顿·托马斯爵士履任海峡殖民地总督一职;[10]同年又因为庆祝英皇乔治五世登基银禧,当局设立银禧基金作慈善用途,他旋获委任为银禧基金委员会委员之一。[7]在1935年和1937年,他还分别获英廷授予英皇乔治五世银禧奖章英皇乔治六世加冕奖章,以资肯定。[14]

1940年,林汉河推动当局制订《民事婚姻条例》,该条例准许不包括回教徒在内的非基督徒也可以向政府注册结婚,一改过往只有基督教婚姻才可向政府注册的做法,使非基督教婚姻也获得法律认可。[7][15][16][17]由于当时的非基督徒以华人居多,因此受惠于条例的人士也以华人为主。[15]不过,条例规定向政府注册的婚姻必须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所以娶纳妾士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并不能向政府注册。[15][16][17]

二次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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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在1939年爆发后,林汉河曾代表殖民地政府呼吁海峡居民,不论是否英籍人士,都应该购买政府推出的战时储蓄券,以支持英国的战事。[18]然而,太平洋战争在1941年12月爆发,日本发动珍珠港事件后入侵英属马来亚地区,马来亚战役新加坡战役相继展开。[19]到1942年2月15日,退守新加坡的英军投降,标志着英属马来亚全境沦陷和日据时期的开始。[19]战事期间,林汉河得以在日军抵达新加坡前五天,先把妻子和四名子女送上开往澳洲的轮船,使他们得以脱险,但他自己却选择留守新加坡。[19]

新加坡在1942年2月沦陷后不久,林汉河即与多名政商界华人代表被日方拘捕,且遭受恶劣对待。[20][19]日方起初威迫众人筹集5,000万马来亚元,否则即时处决[19]众人商讨后,他们同意交出相当于每人总财产8%的金额,始获日方释放,免遭杀害。[19]此后,日方透过广播电台,宣称他们已成为“大东亚共荣圈”的忠实支持者,并奉献财产支持日本扩张,结果一度使他们背负上通敌的嫌疑。[19]可是,日军宪兵队不久以后再次捉拿林汉河,对他加以鞭打和折磨,以试图套取他担任公职期间所掌握的金融情报,但不成功。[19]林汉河结果被日方以非法收听盟军广播的罪名,判监七年。[2]他罪成后被囚于欧南路监狱,服刑18个月后,才因日本于1945年8月无条件投降而获释。[2]他在获释后出席了日方投降仪式,见证盟军东南亚战区最高总司令蒙巴顿勋爵主持受降。[21]

在战时受到日方折磨的林汉河,于新加坡重光后不久前往澳洲休养,并与家人团聚,到1946年才返回新加坡。[2]为了肯定他在战前担任公职和在战时抵受日方折磨的表现,他在1946年获英廷授予爵士勋衔,成为继宋旺相爵士后第二位获封爵士的马来亚华人。[22][2]在此以前,林汉河也已经在1941年获英廷颁授CBE勋衔[23]林汉河于1946年还协助成立澳洲帝国军队马来亚护理奖学金,该奖学金是为了纪念澳洲军人于二战期间得到马来亚护士的照顾而设立,用作资助当地护士前往澳洲受训和深造,而林汉河即为奖学金委员会委员之一。[24][25]

战后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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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新加坡的政局出现了重大变化,由于英国国会在1946年通过《海峡殖民地(废除)法令》,因此当新加坡在1946年4月结束临时军事管治和恢复文治政府的时候,原有的海峡殖民地被予以解散,其中槟城马六甲被并入马来亚联邦,而新加坡则单独成为一个皇家殖民地[26][27]同时间,原有的海峡殖民地总督一职由新加坡总督取代,至于海峡殖民地行政局立法局均予以裁撤,并由时任新加坡总督詹逊爵士仿效临时军政府的做法,于1946年4月设立一个新加坡咨询委员会作为取代两局的过渡安排。[28][26]与昔日的行政局和立法局不同,咨询委员会的委员虽然都是由政府委任,但委员会内非官守委员的数目却是首次多于官守委员的数目。[29]委员会成立之初,林汉河一度未被委任,但未几却因为其中一名委员黄瑞朝在上任不足一个月内辞职,结果他获得委任以填补黄瑞朝的空缺。[30]在任内,他曾于1947年代表委员会全体祝贺伊利沙伯公主、即后来的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与菲腊·蒙巴顿爵士成婚。[31]

 
林汉河于1947年加入由亚历山大·卡尔-桑德斯爵士(图)主持的委员会,促成马来亚大学在1949年创立

鉴于咨询委员会内的非官守委员占上多数,再加上战后要求落实自治的呼声日益高涨,因此咨询委员会的运作并不畅顺。[29]在1947年,委员会更因为开征入息税一事与政府陷入重大分歧,其中两名非官守委员陈才清陈振传更决定辞职,以表达对政府计划开征新税的不满。[32]在事件中,林汉河与其余的非官守议员都对开征入息税的建议予以重大保留,但均表明不会辞职,而林汉河更一度公开呼吁陈才清和陈振传两人收回辞职的决定,但不成功。[32]经过政府与咨询委员会持久的争论,詹逊经考虑后最终决定运用行政指令强行开征入息税,结果入息税在一遍争议声中于1948年正式开征。[29]

另一方面,英政府在战后锐意检讨各殖民地的高等教育发展,并于1947年委任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校长亚历山大·卡尔-桑德斯爵士(Sir Alexander Carr-Saunders)主持卡尔-桑德斯马来亚高等教育委员会,专责检讨英属马来亚的高等教育情况,而向来关注教育发展的林汉河,也以本地代表身份获委任为委员会委员之一。[33]委员会随后发表的报告书,促成1905年成立的英皇爱德华七世医学院和1928年成立的莱佛士学院在1949年合并成为马来亚大学,是为英属马来亚地区第一所大学。林汉河在马来亚大学成立后获委任为其中一名大学副监督,一直到1962年马来亚大学被分拆为新加坡大学和马来亚大学为止。[3]在1951年,他还获马来亚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以肯定他在创校一事上提供的协助。[34]

1948年,詹逊设立新加坡行政局立法局,正式取代原来的新加坡咨询委员会,虽然两局都由官守议席占大多数,但其中立法局则首次引入民选议席。[35][36]两局成立后,早在战前已尝任两局非官守议员的林汉河获奉委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任内他曾经提出高级公务员应该与初级公务员一样获大幅调高薪酬,以应付战后通货膨胀和物价急升的情况。[36][37][3]林汉河在行政局供职三年后于1951年以健康理由退出,遗下的议席由拉贾巴利·朱玛波(Rajabali Jumabhoy)接替,朱玛波遂成为新加坡历史上首位加入行政局的印度人[38][39]退出行政局后,林汉河于1952年至1956年出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委员,任内于1952年负责就公务员落实马来化展开调查,并发表报告书支持加快公务员本地化;[40][41]1956年7月至9月,他还一度暂任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41]

晚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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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河退出行政局后仍不时出席公开场合,例如在1952年代表新加坡市民向新任新加坡总督列诰爵士致欢迎辞;[42]以及在1953年代表新加坡前赴英国伦敦出席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加冕大典。[43]获英廷颁授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加冕奖章的他随后还于温莎堡参与为纪念加冕仪式而特办的一项橡树种植仪式,并先后苏格兰欧洲游览,然后才返回新加坡。[44][45]

1958年,林汉河因为一宗的士车资纠纷而告上法庭,事件缘于他在1956年12月5日从市中心朱烈街(Chulia Street)打车前往克罗士街上段(Upper Cross Street),按车上咪表收费应为40分,林汉河向的士司机穆罕默德·沙阿·本·阿巴斯(Mohamed Shah bin Abass)缴付一张一元钞票,但司机只找换了50分予林汉河,少了10分。[46]林汉河事后向当局作出举报,但鉴于穆罕默德·沙阿没有出庭应讯,当局要向穆罕默德·沙阿发出拘捕令后,案件拖延到1958年2月才正式开审。[46]涉案司机最终被裁判官判罚15元,而检控当局在事后解释,林汉河是出于原则问题,而非为了10分钱,才向当局作出举报。[46]

被视为立场亲英的林汉河在晚年淡出政坛,特别是在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他过着十分低调的生活,不再过问政事。[47]1983年3月23日,他在新加坡逝世,终年88岁。[48][49]

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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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河爵士在1921年娶蔡成娘(音译,Chua Seng Neo)为妻,两人育有两子两女。[3]林汉河爵士夫人也热衷社会事务,1948年3月成为新加坡首批18名女太平局绅之一,曾任女太平局绅委员会主席。[50][51][52]

附录:主要经历
  • 于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私人执业
    (1918年)
  • 北德文普通科医院驻院外科医生兼军事辅助组医务官
    (1919年)
  • 返回新加坡执业
    (1919年)
  • 海峡英籍华人公会名誉秘书
    (1920年-1922年)
  • 海峡华人读书会戏剧部主席
    (1924年-1927年)
  • 海峡英籍华人公会副会长
    (1925年)
  • 新加坡市政局议员
    (1926年-1932年)
  • 海峡英籍华人公会会长
    (1930年-1932年)
  • 教育委员会委员
    (1930年-1938年)
  • 英皇爱德华七世医学院校董
    (1930年-1941年)
  • 新加坡扶轮社副会长
    (1932年-1933年)
  • 海峡华人体育会会长
    (1932年-1935年)
  • 海峡殖民地立法局非官守议员
    (1933年-1934年)
  • 海峡殖民地立法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
    (1934年-1942年)
  • 银禧基金委员会委员
    (1935年)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第22届董事会特别会董
    (1939年)
  • 海峡殖民地行政局非官守议员
    (1940年-1942年)
  •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第23届董事会特别会董
    (1941年)
  • 新加坡咨询委员会非官守委员
    (1946年-1948年)
  • 卡尔-桑德斯马来亚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
    (1947年-1949年)
  • 新加坡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
    (1948年-1951年)
  • 马来亚大学副监督
    (1949年-1962年)
  • 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委员
    (1952年-1956年)
  • 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
    (1956年)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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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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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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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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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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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DR. LIM HAN HOE" (22 December 1935)
  2. ^ 2.0 2.1 2.2 2.3 2.4 2.5 "Knighthood For Doctor Lim Han Hoe" (5 January 1946)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Connolly and Pragnell (1975), p.507.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柯木林(1995年),页122。
  5. ^ 5.0 5.1 柯木林(1995年),页133。
  6. ^ 6.0 6.1 6.2 "DR. LIM HAN HOE'S APPOINTMENT" (25 November 1933)
  7. ^ 7.0 7.1 7.2 7.3 7.4 7.5 "SEVEN MALAYANS IN BIRTHDAY HONOURS LIST" (12 June 1941)
  8. ^ "Portrait of Mr. Lim Han Hoe, President of Singapore 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9. ^ 9.0 9.1 9.2 9.3 "Portrait of Mr. Lim Han Hoe, President of Straits Chinese British Association"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10. ^ 10.0 10.1 10.2 "CHINESE TOPICS IN MALAYA" (4 January 1935)
  11. ^ 11.0 11.1 "SOCIAL AND PERSONAL" (16 June 1931)
  12. ^ 12.0 12.1 "About the History of the Peranakan Association"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13. ^ "MORE REPRESENTATION WANTED" (16 March 1931)
  14. ^ 14.0 14.1 14.2 "List of British Honours to the Overseas Chinese in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and British Malaya"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15. ^ 15.0 15.1 15.2 "SPECIAL REGISTRIES FOR CIVIL MARRIAGES" (19 February 1940)
  16. ^ 16.0 16.1 "Marriage Law Reform" (1 January 1955)
  17. ^ 17.0 17.1 Saw (2012), p.103.
  18. ^ "DR. LIM HAN HOE ON "LEND FOR VICTORY"" (11 September 1940)
  19. ^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Clune (1948), 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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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Bose (2005), p.120.
  22. ^ 22.0 22.1 "Supplement to Issue 37407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ndon Gazette, 28 December 1945, p.4.
  23. ^ 23.0 23.1 "Supplement to Issue 3518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ndon Gazette, 6 June 1941, p.3296.
  24. ^ Likeman (2003), p.166.
  25. ^ "Nurses To Be Trained In Australia" (18 July 1946)
  26. ^ 26.0 26.1 The Statesman's Year-Book 1955, p.245.
  27. ^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Parliament"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28. ^ "Singapore Council's First Meeting" (6 April 1946)
  29. ^ 29.0 29.1 29.2 Ure (2012), p.96.
  30. ^ "Sir Han Hoe Lim" (23 June 1946)
  31. ^ "COUNCIL SENDS MESSAGE TO PRINCESS" (13 November 1947)
  32. ^ 32.0 32.1 "COUNCILLORS & TAX Plea to withdraw resignations" (9 December 1947)
  33. ^ Khoo (2005), p.29.
  34. ^ 34.0 34.1 "Honorary Degrees Recipients"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35. ^ Sandhu and Wheatley (1990), p.1068.
  36. ^ 36.0 36.1 "Executive Council named" (1 April 1948)
  37. ^ "SIR HAN HOE LIM ON SALARIES" (25 March 1948)
  38. ^ "MR. JUMABHOY NAMED TO EX. COUNCIL" (14 December 1951)
  39. ^ "Leaders of business in Malaya" (2 January 1953)
  40. ^ Yeo (1973), p.77.
  41. ^ 41.0 41.1 PSC Annual Report 2010 (2010), p.7.
  42. ^ "BLYTHE TO GREET GOVERNOR" (19 April 1952)
  43. ^ "SIR HAN HOE TO SEE QUEEN CROWNED" (6 May 1953)
  44. ^ "SIR HAN HOE HAS A SOUVENIR" (21 August 1953)
  45. ^ 45.0 45.1 "206 get Queen's C-Medal" (7 June 1953)
  46. ^ 46.0 46.1 46.2 "The taxi man and Sir Han Hoe's 10 cents" (27 February 1958)
  47. ^ Yeo (1973), p.82.
  48. ^ "Han Hoe Lim" (retrieved on 3 May 2014)
  49. ^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Journal Vols. 33-34 (1987), p.199.
  50. ^ "78 WOMEN NAMED JPs" (29 March 1948)
  51. ^ "40 JPs ON PRISONS BOARD" (19 December 1953)
  52. ^ "Lady Lim heads women J.P's" (22 April 194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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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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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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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木林著,《新华历史人物列传》。教育出版私营有限公司,1995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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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者:
陈祯禄
海峡殖民地立法局首席华人非官守议员
1934年-1942年
继任者:
末任
前任者:
首任
新加坡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
1948年-1951年
继任者:
E·M·F·弗格森
前任者:
A·W·弗里斯比
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
1956年
继任者:
W·L·布莱司
政党职务
前任者:
黄瑞朝
海峡英籍华人公会主席
1930年-1932年
继任者:
宋旺相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