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江苏布政使司江苏藩司,前身为江南右布政使司,是清朝苏州府设立的省级行政机构“承宣布政使司”,领今江苏省东部地区和上海市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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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区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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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其地属南京直隶地区(南直隶)。顺治二年,清廷改南直隶江南省(辖境大致为今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三巡抚(江宁巡抚凤庐巡抚操江巡抚)。根据康熙年间的《大清会典》,布政使为一省之长。因此江南布政使的到任,可以认为江南省成立。顺治十八年,江南布政使分为两位,分驻江宁府苏州府,左为长,右为副,掌全省政令、财赋,右布政使辖江宁府、镇江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左布政使辖辖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及徐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和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然这两位布政使仍冠以“江南”头衔,所以不可能认为江南分省。隶属于两江总督江宁巡抚

康熙五年,江南右布政使增领扬州府淮安府徐州,左布政使则相应减少。因此左、右两布政使辖境已经和现在安徽江苏两省十分接近。康熙六年(1667年),左、右布政使分别改为江南安徽等处承宣布政使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简称江苏布政使),依然分驻江宁府苏州府,但江宁府本身属于江苏布政使辖境。江苏布政使司统江宁、苏州、常州、松江、镇江、扬州、淮安七府,及徐州直隶州。此后,清代典籍里面“安徽”、“江苏”出现次数逐渐增加,但“江南省”字眼仍十分常见。康熙朝也并未有记载“分省”。所以这里的两个布政使辖境还只是两省的雏形罢了。另外,康熙二十九年,分定江南、浙江洋汛嵊泗地域划归江南省江苏布政使司崇明县

乾隆二十五年,安徽布政使江宁府迁往安庆府。同时,江苏布政使一分为二——江宁布政使(驻江宁府 )和江苏布政使(驻苏州府)。江苏省境内形成了一巡抚两布政的格局。不过,从清朝中期开始,巡抚逐步取代了布政使成为一省之长,所以江苏内部分两个布政的情况并不被认为是“分省”,毕竟名义上还有“江苏巡抚”统辖坐镇。至此江苏、安徽两省官僚体系完全定型,在清代文献中出现频率逐渐高过“江南”的频率,因而坐实了分省的事实。

下级政区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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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二年(1724年),升太仓州邳州通州海州散州直隶州。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徐州直隶州为徐州府,邳州直隶州降为散州,属徐州府。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移安徽布政使司驻安庆;分江苏布政使司置江宁布政使司,驻江宁府,析江宁府扬州府淮安府徐州府通州直隶州海州直隶州属之。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析置海门直隶厅属江宁布政使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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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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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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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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