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更生(1899年—1975年10月12日)是生于江苏省淮安县曹甸镇(今属扬州市宝应县)的中华民国体育行政人物。1932年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体育督学兼任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民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亚洲运动会的发起人之一,第一届亚运筹备会临时秘书长。

郝更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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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土本工程,后转就读于美国春田学院专攻体育,毕业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北京清华大学、东北及山东等地大学担任体育教授。1932年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体育督学兼任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曾负责主办第三届、第六届和第七届中华民国全国运动会。1948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王正廷当选该会理事长,江良规当选总干事(未就任,改由郝更生担任总干事)。

1949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迁往台湾,王正廷未赴台湾,由郝更生总干事代理事长职务(等同兼任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1954年出任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江良规出任总干事。[1][2][3]同年7月回任教育部体育委员会主委,至1971年1月退休[4]。1975年10月外出散步时被机车撞倒,最终不治而亡。

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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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efan Huebner, Pan-Asian Sports and the Emergence of Modern Asia, 1913-1974. Singapore: NUS Press, 2016.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前任:
(未参加)
1951年首届新德里
 亚洲运动会中华民国代表团团长
二届马尼拉
1954年5月1日—1954年5月9日
继任:
邓传楷
1958年三届东京
  1. ^ “奥运先驱”王正廷自传《顾往观来》发行,浙江在线,2012年04月16日. [2013年4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2. ^ 齐君,王正廷与远东运动会,兰台世界2009年07期
  3. ^ 关于体总,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于2013-04-28查阅. [2013-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6-29). 
  4. ^ 教育部部史-歷任教育主管.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