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93-1998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构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第八屆全國人大),任期由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期間共召開過五次會議。
1995年拍攝的人民大會堂全景 | |
1993年3月 – 1998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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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團常務主席 | 喬石、田紀雲、王漢斌、倪志福、陳慕華、費孝通、孫起孟、雷潔瓊、李錫銘、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盧嘉錫、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甘苦、李沛瑤、秦基偉 |
常委會委員長 | 喬石 |
常委會秘書長 | 曹志 |
組成人員 | 全國人大代表:2977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25名 |
歷次會議 | |
第一次會議:1993年3月15日 – 3月31日 第二次會議:1994年3月10日 – 3月22日 第三次會議:1995年3月5日 – 3月18日 第四次會議:1996年3月5日 – 3月17日 第五次會議:1997年3月1日 – 3月14日 | |
第一次會議
編輯第八屆人大第一次會議於199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2977名。會議聽取了國務院總理李鵬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副總理、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鄒家華所作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計劃草案的報告,並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復之作的法院和檢察院工作報告。
選舉結果
編輯-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
-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田紀雲、王漢斌、倪志福、陳慕華(女)、費孝通、孫起孟、雷潔瓊(女)、李錫銘、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傑(藏族)、王光英、程思遠、盧嘉錫、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維吾爾族)、吳階平、甘苦(壯族)、李沛瑤、秦基偉
-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曹志
-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25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榮毅仁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江澤民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卿
任命決定
編輯第二次會議
編輯第三次會議
編輯第四次會議
編輯第五次會議
編輯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年3月14日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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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設立重慶直轄市[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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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 | 贊成票 | 反對票 | 棄權 | 未按表決器 |
設立重慶直轄市 | 2,403 | 148 | 133 | 36 |
參考文獻
編輯參見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國家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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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1993年-1998年 |
繼任: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