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館毆人事件

是否應該改個中立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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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題把反共人士擺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上,不中立,不客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說法,總領館是被惡意滋擾,中國大使館人員才是受害者。並且汪文斌稱在這次衝突中也有中國大使館人員受傷。

我認為標題應該改為2022年中國駐曼徹斯特領事館衝突事件。--Assifbus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2:04 (UTC)回覆

另一個編輯者寫的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館衝突事件很行,我認為應該合併,並且不保留重定向。Assifbus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2:09 (UTC)回覆

哪次不是惡意滋擾?[開玩笑的]——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8:43 (UTC)回覆
( ✓ )同意。我剛看了火鍋大王的詳細解析,看起來真相實際上是 Bob 衝進領館毆打紅衣館員。但是問題是,維基講究「可靠來源」,即使 BBC 撒謊,它也是「可靠來源」;即使火鍋大王說真話,他也是「不可靠來源」。只能說,西方媒體不知道比中方媒體高到哪裏去了……--Ma3r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4:11 (UTC)回覆
此論述為基於自身立場的布佛氏謬誤。一個持反港情緒的挺共博主所謂的「視頻解析」顯無法與多國媒體、閉路電視乃至英國警方調查結論相比(尤其,該人亦曾宣揚德堡陰謀論之前科)。
顯然的說,我認為在此以這類來源宣揚此論述者,不是忽略上述之前提,就是基於編者政治立場散播毫無根據的陰謀論。對討論並無幫助。
--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23:39 (UTC)回覆
必須注意避免系統偏見及變相延展資格論證,相關範疇尤其必需專業操守之而不宜引入抵觸專業之問題,討論僅應基於恰當可驗證之事件材料或多方面着重關注觀點等展開。--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3:59 (UTC)回覆
人家說話是講根據的,您是上來就扣帽子……--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5:58 (UTC)回覆
閣下應補充可信納材料和顯着重要可驗證之觀點,有關討論基礎現明顯不適切於案事要求。--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7:52 (UTC)回覆
您想了解真相的話,可以看看上面的視頻;想要「可靠來源」的話,我目前沒有。--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9:35 (UTC)回覆
缺乏信源理據,Sine die。--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0:47 (UTC)回覆
「理據」見上面的視頻,至於您說的「信源」嘛,顯然是在顛倒是非。--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1:28 (UTC)回覆
@Ma3r
您如果執意認爲「火鍋大王」的影片可視作事實真相的話,應先前往互助客棧、可靠來源版塊發起討論論證,也可以顯然的理據辯駁您所指出的西方媒體並不可信。而非僅在此使用一個不被本站支持的來源以支撐自身的論點,且宣稱此爲「真相」、宣稱他者「顛倒是非」云云。我需提醒閣下,您如若持續以被現行規則認定之不可靠來源持續作出聲稱,我等可視作您意圖干擾討論。——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3:44 (UTC)回覆
這取決於您是想講道理,還是想相信您願意相信的。--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4:03 (UTC)回覆
@Ma3r 這取決於您所謂的「道理」是否被社群所認可。——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23:07 (UTC)回覆
如果都不想講道理,何談認可不認可?--Ma3r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5:58 (UTC)回覆
請停止發表對社群的惡意推定言論。謝謝。——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3:39 (UTC)回覆
您就能代表社群麼?再說,我對您也沒有惡意。您可以講道理,可以看看人家的分析,哪裏對哪裏不對。您也可以說,「火鍋大王」是 SX,BBC 是可信來源,我就信 BBC。都沒有問題。--Ma3r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03:09 (UTC)回覆
( ✓ )同意,此條目標題有非中立嫌疑。
讀者易僅將「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館」定義為「毆人」的單方面主體而忽略事件的衝突性質。--Mocal OFFLINE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15:59 (UTC)回覆

是否能使用合理使用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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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北京四通橋抗議的條目也是使用合理使用圖片,這個條目也應該可以使用吧?--Wpcpey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20:21 (UTC)回覆

可採編貢獻為先,看如有其他針對延展資格論證之類情況可再公開留底檢視。--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4:31 (UTC)回覆

來源及條目名稱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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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來源僅指有相關剪輯之片段,然其事實性質有且僅有旁白之指控敘述(在此對其自媒體來源剪輯版本之真實性表示合理質疑)以及某職員的個人聲稱「遭受腦震蕩」;以上指控卻無曼徹斯特警方調查結論以佐證(反之,被毆打的在英港人陳鮑勃的傷情則有報告)。故是否有職員受傷應基於曼徹斯特警方之通告,而非不可靠之一手來源作出結論。Youtube的來源問題因其自媒體性質,已於2019年被社群認定不可作爲二手來源(見WP:RSN常見爭議來源列表)。在經提醒過後持續以此來源作出所謂「事實」宣稱,且在條目添加已涉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請停止引用不可靠來源之行爲,如有異議應往RSN版面發起討論。謝謝。——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22:05 (UTC)回覆

@Ma3r。——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22:05 (UTC)回覆
(:)回應@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您是否漏看了我在移動之前添加的來源(目前的參考文獻[7],來源是天空新聞台)?這個應該不是您所說的「自媒體」吧?--Ma3r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23:04 (UTC)回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既然您認可了「也有館員被毆打」,那這個條目名稱……--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4:54 (UTC)回覆
@Ma3r:首先原諒我先前未仔細審看相關來源,我針對的仍然只是火鍋大王這一來源的不可靠性質,才認為您持續以此來源作出不可靠之宣稱。至於條目名稱,我個人認為還是僅「衝突」二字並未準確的涵括事件之概要,不過先前有互助客棧之討論傾向將其更為「曼城使館毆人事件」,如果沒有其他反對意見,建議可使用該條目名稱。--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9:12 (UTC)回覆
(:)回應@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行啊,不要描述為單方面的毆打就行啊。--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9:41 (UTC)回覆
噢,對了,那個是「領館」而非「使館」。--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9:43 (UTC)回覆

關於毆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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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您所謂的「制止毆打行爲的行爲」所指為何?如果說有「制止毆打的毆打」,那就是 Bob 把紅衣男壓在身下的時候,館員毆打 Bob 了。不管是按照事件發生的順序,還是按照「天空新聞」描述的順序,都跟我的描述是一致的,不知道您所謂的「調整文詞次序之春秋筆法」所指為何?此外,即使是對語句順序有異議,難道不是應該調整順序?為何要將「館員被毆打」之語句刪除呢?--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0:18 (UTC)回覆

關於將警察歸為衝突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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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對您強行將警察歸為衝突一方的做法完全無法認同。「港人」和領館人員之間的衝突沒啥說的,但是「港人」和警察之間,以及領館人員和警察之間都沒有發生衝突。您似乎認為,警察把 Bob 拽出來了,所以應該算作「港人」一方?如果這麼說的話,警察把「港人」都從領館門口趕走了,是不是應該算領館一方?我理解您可能希望警察站在「港人」一邊,但是我沒有看到警察有任何「拉偏架」的行為。警察在發現衝突後,是將衝突雙方分開,而不是參與衝突。所以我認為,警察的處置是得當的,將警察歸為衝突一方,實際上是對警察的貶低。假如說(只是打個比方),警察在處置時有意偏向其中一方,那麼將其歸為其中一方,才是合理的。--Ma3r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04:27 (UTC)回覆

關於「關於將警察歸爲衝突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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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3r:閣下選擇在對話頁面發起討論闡釋自身之觀點,總是比於編輯摘要中幾句反問要好的多。我也着實佩服足下着重於「釐清」在英港人、警察、館方三者於此事件的角色如何,此較真之態度為多數人所不及。針對您的疑問,抑或立場,我在此只能略答幾句:

一、餘人立場或智識上的不同,自然會有不同的編輯態度。我們所要做的,並非因分歧而指責對方「強行」。
二、您認定「港人與警察與領館人員之間沒有發生衝突」——此論説忽略了客觀要件,也即之前在編輯摘要中提及的「領館人員曾於過程中同警方搶人」這點。誠然,最後結果是經警方制止,雙方結束衝突,可過程中這一行爲卻直接將警方推向了館方對立面;設在英港人為甲;舘方為乙;警方為丙,在甲乙衝突時,丙在此過程中前去制止,而甲接受,乙卻不接受,乃至於主動警方發生衝突(如搶人),那此時丙的立場顯然將十分客觀地同甲接近。故此過程中的要件,即館方曾不接受制止,也決定我需在衝突模板添需加上警方,以作事實之體現。
三、如不認爲「館方同警方搶人」的行爲是「衝突」,那這可能是我們認知上的根本分歧,於此討論、辯駁也顯然地不會説服任何一方。故,我建議您於互助客棧發起討論,看看社群認不認可您的見解。正如您當初不認爲新疆發生的事情是種族滅絕一般,從而發起討論將新疆種族滅絕獲得了「共識」移動到了「新疆種族滅絕指控」。
四、基於第二點,所謂「將警方歸類在衝突除非是體現其拉偏架」的結論自然無從談起。個人相信警方的制止行爲並不係某種「傾向性協助」,可根據您提供的資料展現,顯然是館方將中立者推向了與自身對立的一方。當然,如果有在英港人拒絕接受制止的資料或來源(除去某些不可靠的自媒體來源)從而證明警方受到了雙重阻攔,那我歡迎您能提供。到時您基於這點刪去衝突模板「警方」一段落,在加以審視確定其可靠性質後,我想我不會有異議。
以上。——詠梅閣—WMLO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1:24 (UTC)回覆
(:)回應@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不太理解為什麼您會開啟新話題,不過這倒不重要。)您說的「領館同警方搶人」這一點,恕我不能同意。領館是在同「港人」搶人,而警察只是在試圖分開雙方。警察跟領館之間並沒有對立,後來也是領事向警察點頭之後,警察才進到門內去拉的 Bob。而警察去拉 Bob 時,Bob 依然在拽着地上的紅衣男,那麼按照您的觀點,是不是應當認為 Bob「不接受制止,因而把警察推向了對立的一方」?不過,我也不打算再改這裏了,我只是覺得這樣很無厘頭。如果您不覺得,那就這樣吧。--Ma3r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4:51 (UTC)回覆

是否應該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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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曼徹斯特領事館館內人員圍毆在英港人事件

這個標題和條目開頭的數個副標題都是站在反共派的立場上寫的,有失公正客觀。

而且,這哪是在英港人,明明是在英香港反共派。最起碼應該改名叫中國駐曼徹斯特領事館館內人員圍毆在英香港反共派事件。

還有,另一個用戶原本寫的標題很客觀,但不知為何給合併到這個標題中,不是所有在英國的香港人都反對中國共產黨。Assifbus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5:17 (UTC)回覆

在英香港反共派也是在英港人啊。至於條目現行標題我個人倒是覺得還有精簡的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21日 (五) 05:22 (UTC)回覆
條目內容中已有「曼城領館毆人事件」,可以考慮作為標題。--Mosowai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5:55 (UTC)回覆
支持精簡為 曼城領館毆人事件 或 曼城中國領館毆人事件。--神秘悟飯 2022年10月21日 (五) 07:07 (UTC)回覆
此事件之重點有三:曼徹斯特「總領事館」、館員毆打(人)、在英港人。個人基本上認為三者都有留存於標題之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21日 (五) 18:45 (UTC)回覆
反對加入「反共派」,可能令人誤以爲打的是pie而非人,而且主張滅中共≠反共。所謂「不是所有在英國的香港人都反對中國共產黨」,也不是所有在英國的香港人都被打,不是所有日佔南京人都被殺,這條理由很無力。--神秘悟飯 2022年10月21日 (五) 07:10 (UTC)回覆
從來沒有人說所有南京人都在南京大屠殺中被殺,請不要打稻草人。--——🦝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2年10月22日 (六) 02:32 (UTC)回覆
這是類比論證,突出對港人前置「反共」定語的荒謬。--神秘悟飯 2022年10月22日 (六) 02:35 (UTC)回覆
我就說首先我不覺得這麼點小破事值得單獨寫一個條目,但寫了也就寫了,整這麼長而囉嗦的原創研究標題到底是想給誰看的?誰能搜索到這麼長的標題?曼城領館毆人事件即可--有困擾的話,就讓魔女用魔法幫你排憂吧! 2022年10月21日 (五) 12:51 (UTC)回覆
就看調查結果是否讓英方驅逐幾個中方外交官員甚至關閉中國駐曼徹斯特領事館----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13:49 (UTC)回覆

用"親民主抗議者"形容示威者並不合適吧?用"反華示威者"或"港獨分子"比較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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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行為並不民主(如攻擊辱罵不同意見人士),華爾街日報在香港示威的立場並不中立,完全站在示威者一方。--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03:55 (UTC)回覆

雖然我(+)贊成您的看法,但是他們在維基的勢力還是很強的。您要想改這個,沒有幾個月是搞不定的。不過,反正這個世界上,名不副實的東西也多了去了。--Ma3r鐵塔2022年11月8日 (二) 05:20 (UTC)回覆
剛剛我的討論頁收到警告,連用語討論都不允許。維基百科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人的立場決定一切,理性討論的空間越來越少。--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08:48 (UTC)回覆
我剛剛去看了一眼您提到的討論,那好像並非警告,雖然我不太理解這種同一個問題要扯到另一個地方去討論的做法。看起來您是個新人?看起來他似乎是想給新人一些指導?依我看,新人最好先少跟別人爭議,可以先熟悉一下維基的環境。--Ma3r鐵塔2022年11月8日 (二) 16:19 (UTC)回覆
(+)支持,並且他的想法本就不中立。--Talimu0518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4:35 (UTC)回覆
(-)反對,請提供「反華」或「港獨」的證據。憑空捏造事實比偏頗立場更嚴重——此言不代表認同華爾街日報立場不中立。--Gohan 2022年11月13日 (日) 12: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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