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警監中國警銜體系的第4等級,由國務院總理授予正廳級、副廳級以及專業技術高級警官,現行制式襯衣為白色,標誌為一枚橄欖枝加2枚四角星花。

二級警監警銜肩章

選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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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95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頒布實施的《人民警察選升警銜的暫行辦法》規定:德才表現優秀,擔任三級警監期間年度考核稱職,在職務等級編制警銜幅度內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警察,可以選升為二級警監

副廳級職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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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省以上公安機關的副廳(局)長、省會市(副省級建制的城市)公安局副廳級的局長,任三級警監滿3年、任現職級時間滿2年、參加工作時間滿25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者。
  2. 其它副廳級領導職務人員,任三級警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者。
  3. 副廳級非領導職務人員,任三級警監滿5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5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者。

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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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任專業技術三級警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6年的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2. 做出特別突出貢獻,同時任專業技術三級警監滿4年、任現職級時間滿3年、參加工作時間滿32年,或者任三級警監滿7年的副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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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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